声明:最终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www.ahzsks.cn)和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网(crbm.ahzsks.cn)发布的信息为准。

安徽成人学历提升热线

17333258710

您现在的位置:安徽成人高考 > 成考专升本 > 民法 > 辅导讲义 >

2023年成人高考民法知识点十八

发布时间:2023-07-14浏览:228次 编辑:刘老师 收藏文章

专升本民法知识点

考点3 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通常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考点4 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又称合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织或个人,基于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考点5 夫妻共同所有

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考点6 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让与人,将该动产或不动产让与买受人后,如果买受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所有权,原动产或不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

特别提醒:想要了解成人高考各科备考资料、考试真题、模拟题等考试真题(电子版本),可以在线咨询或在留言板留言咨询~

相关推荐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学历提升报名热线:1733325871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200号置地投资广场8楼

网站版权Copyright © 快师教育所有 备案号: 皖ICP备17016797号-2

历年真题|考试科目|报考专业|招生院校|网站地图|关于安徽成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