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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省成人高考民法必背考点 1

发布时间:2023-03-13浏览:330次 编辑:ll老师 收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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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成人高考民法必背考点 1

法人的历史沿革和本质

1、法人的历史沿革:

法人制度起源于罗马法,罗马时期形成法人的雏形,欧洲中世纪的教会财产法创设了社团所有权、信托以及基金等制度,确认了中世纪教会社团的主体地位,此可谓法人独立财产制的产生。11世纪出现新的商业经营形式,一些人联合起来组成联合体,后来出现海上合伙,合伙人责任仅限于其最初的投资,此可谓法人有限责任制的产生,到中世纪末期随着罗马法的复兴,注释法学派提出了法人概念。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中确认了法人制度。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完善了法人制度。我国自成立后,在一些规范性文件中一直使用法人概念,但一直未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真正从法律上确认法人制度的是《民法通则》。

2、法人的本质:

(1)拟制说:起源于欧洲中世纪注释发派,后为德国学者萨维尼所倡。

(2)否认说:包括:目的财产说,代表人物为德国的布林兹。受益主体说,代表人物为德国的耶林。管理人主体说,代表人物为德国的赫尔德。

(3)实在说:包括:有机体说,代表人物为德国的基尔克。组织体说,代表人物为米休德等。

实际上法人的存在根源于商品经济,是由一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人的联合赫财产的联合,这种联合有着不同于个人的完全独立的利益,从而法律须赋予其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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