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教育学家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提出班级授课制时就提出教学的“主要目的在于:寻求并找出一种教学的方法,使教员因此可以少教,学生可以多学。”因此,作为一名准老师,在结构化答题的过程中,甚至是在真正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我们应该从这几方面做出努力:
一、把“学生可以多学”的应有权利还给学生
1.课本研读权
学生在课堂上基本的学习方式是研读课本,变教师讲读为主为引导学生研读为主。一册书学完,能让学生通读一遍、在书上有大量的圈点和批注,并把重点反复研习几遍,将课本摸旧,一眼看去就能认出是自己用过的书。
2.自主学习的时间权
学生“多学”的主要方式应该是教师指导下的“自学”和“训练”。教师需具有“学为主、学而会、学在先”这三重意识。
3.学习活动的空间权
从状态上讲,学习是学生生命的“知、情、意”统一的求知活动。应当做到“四统一”:活动空间上自动与互动、内容空间上“入书”与“出书”、范围空间上“入(课)室”与“出(课)室”、教学的维度上知识技能、方法过程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相统一。
4.提问权
与“多学”相伴的是“多问”,没有学生发问的课、“答必正确”的课、把学生教得“提不出问题”的课都不能算是好课。
5.学习的体验权
学生“多学”的一个重要方式是体验学习。我们应当尊重学生的各种体验权利,创造条件让学生动眼、动脑、动口、动手;尊重学生的体验学习方式,让学生适当走点弯路,允许学生犯点错误,鼓励学生带着问题去实践;尊重学生知识和能力获得的规律,千万不要将现成的果子摘下来还要削掉皮切成块甚至做成果汁然后再喂到学生嘴里,千万不要把教学视为一种恩赐行为。
二、把“教师可以少教”的办法定位教的法规
1.实行“五要五杜绝”,限定“少教”
一要让学生脑、眼、耳、口、手、笔交相动起来,以杜绝“满堂灌”;二要摒弃缺乏思维价值的提问而激励学生发问,以杜绝“满堂问”;三要减少单一“看”屏幕的时间,以杜绝“满堂投影”;四要让学生动起来,以杜绝“满堂静”;五要给学生留出恰到好处的思考“空白”,以杜绝“满堂闹”。
2.实施“三六有效讲经”,促使“精讲”
六个讲好:讲好重难点;讲好规律;讲好方法;讲好易混点;讲好易错点;讲好易漏点。
六个不讲:不讲学生已经会的;不讲学生自己能学会的;不讲学生怎么也学不会的;在学生思考或做题时不讲打岔的话;在学生发表不同见解时不讲刺激的话;在学生思考过程中不要太急于讲话。
3.为“教师少教学生多学”找好抓手
第一载体为教师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对教材进行重组而编制的学案,或题案,或学、教、练三合一的课案;第二载体才是课本、试卷(套卷)、其他学习资料;而课堂练习簿、黑板、媒体展台,则为第三载体。
4.“教”者要信奉两句“教经”
叶圣陶先生曾说:“教是为了不教”。这句话与夸美纽斯的“教师少教学生多学”可以说是两句“教经”。我们“少教”的主旨就是为了学生的“多学”乃至“不教”。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起直接作用的无疑是智力,但能让智力更好的发挥作用的还有三种元素,一为非智力因素,二为元认知,三为强势智慧。教师应当着力促使学生点亮自己的三盏心灯,垒造自己的三座靠山,从而更好地生发智慧,达到“多学”而至“不教”。这应该是教师教育智慧之所在。
结构化面试题目:有人说,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我认为这种观点十分正确。因为“惩者,以正其心也。”教育的本质就是“正其心”,使其全面发展。因此,合理行使教师惩戒权有助于学生健康、全面的发展。
惩戒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不是心理歧视,而是指“施罚使犯过者身心感觉痛苦,但不以损害受罚者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惩罚方式。
没有惩戒教育,学生很难明事理。学生的成长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十字路口徘徊时,需要有人去指点、去帮助、去训导、去惩戒。教师就是这个人,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惩戒学生的责任,并通过适时、适度的惩戒,让学生明白“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惩戒教育中,学生才能辨是非、知对错、懂权责。
没有惩戒教育学生很难走向成熟。仅以“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等为中小学教育的主流,是不完整的,还需要有“惩戒教育”。如果说赏识是阳光,孩子在赏识的阳光下可以自信而快乐的成长,那么惩戒就是风雨,孩子在惩戒的风雨中才能学会承受挫折,接受磨练,从而超越自我,走向成熟。
作为教师,对待正处于发展中的这一群体一一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应该宽严并济,赏罚有度,辅助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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