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车辆工程专业培养掌握机械、电子、计算机等全面工程技术基础理论和必要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并重视与汽车技术发展有关人文社会知识,能在企业、科研院(所)等部门。
从事与车辆工程有关的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试验检测、应用研究/技术服务/经营销售、管理等方面工作,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主要要求学生系统学习和掌握机械设计与制造的基础理论,学习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的基本知识,受到现代机械工程的基本训练,具有进行机械和车辆产品设计、制造及设备控制、生产组织管理的基本能力。
车辆工程专业注重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教育与社会需求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着力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具有创新精神及坚实工科背景的,能从事汽车工程技术领域设计制造、科研开发、应用研究、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
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的运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技术理论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工程力学、电工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工程材料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工艺自动化、测试技术、市场经济及企业管理等基础知识;具有本专业必需的制图、计算、试验、测试、计算机应用、文献检索和基本工艺操作等基本技能;具有车辆工程领域必要的专业知识,了解其科学前沿及发展趋势;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及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
《物理》、《高等数学》、《机械制图》、《理论力学》、《工程力学》、《汽车机械基础》、《汽车英语》、《电工与电子技术》、《车辆技术评估与检测》、《汽车构造》、《汽车学》、《车用内燃机》、《汽车电子控制技术》、《自动变速器》、《汽车故障诊断及检测》、《汽车电器设备及维修》、《汽车运用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汽车设计》、《汽车试验学》、《机械原理》、《机械设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细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相应学位证书。第三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一年内,由本人申请,学校准予对不及格课程再进行一次补考,成绩及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其毕业年限以换发时间为准。否则,作永久性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