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最终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www.ahzsks.cn)和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网(crbm.ahzsks.cn)发布的信息为准。

安徽成人学历提升热线

17333258710

您现在的位置:安徽成人高考 > 职业资格证 > 建筑工程 > 资讯政策 >

住建部发布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5浏览:1147次 编辑:孙老师 收藏文章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决定进一步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含升级、延续、变更)时,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由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数据自行核查比对。

二、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时,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共享等手段核实企业申报人员的真实性,加强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撤回相应资质许可。对发现资质申报弄虚作假的企业,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有关规定处理,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建筑工程教材

更多>
学历提升报名热线:1733325871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200号置地投资广场8楼

网站版权Copyright © 快师教育所有 备案号: 皖ICP备17016797号-2

历年真题|考试科目|报考专业|招生院校|网站地图|关于安徽成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