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教育结业生可续考第二学位么
中国于1984年开始颁布第二学士学位,其时经国家教育部和国家教委同意,少数高校试办了第二学士学位班,其意图是为赶快培育出一批国家急需的常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专门人才,与培育研究生的方法相得益彰,非常好地习惯经济发展需求。
招生目标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招生目标,主要是大学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也可依据国家需求,接收少数大学本科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届结业生,其间包含按学分制提早完结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报考与选取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自己自愿(在职人员报告,要经本单位同意),并通过必要的资历检查与入学考试、查核,择优选取。每年的报名时刻约在11月前后,考试时刻约为1月~4月,由各校园自行灵活组织,与研究生的报考根本共同。考试的内容除了必要的数学、政治外,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根底课程。选取后,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校时期的日子补助规范及其它待遇,依照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则履行。
学位颁布
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通常为两年。依据中国学位法令中规则的十个学科类别(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但凡已修完一个学科类别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拿到学士学位证书,再攻读另一个学科类别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成果合格准予结业的,可颁布第二学士学位。假如国家有特殊需求,经教委同意,在同一学科类别中,修完一个专业取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结请求,成果合格者,也可颁布第二学士学位。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高教变革中,为调集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常识面,答应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不能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对待,不得颁布第二学士学位。在学习时期没有按规则完结学习使命,不再延伸学习时刻,亦不实施留级准则,可发肄业、结业证实。
结业与分配
在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可取得由校园颁布的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须在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学科类别和专业称号。
取得第二学位者,原则上依据国家需求,按第二专业分配作业。在职人员修业期满不管是不是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均回原单位组织作业。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者,结业后作业起点薪酬与研究生结业薪酬待遇一样;未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结业生对待。若在校时期由于种种原因半途终止学习的学生,属在校的,按第一学士学位专业结业分配;属在职人员,仍回原单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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