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201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原文如下:
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⒛19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在各校上报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建设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各校的办学条件及就业率等备方面因素,省教育厅编制了2019年普通专升本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现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201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1、2019年普通专升本继续实行招生院校自主组织考试录取,各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经过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公布的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命题、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
2、为促进本科教育与高职高专教育优势互补和有效衔接,探索搭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2019年继续试点安徽中医药太学和亳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中药学专业专升本学生,启动实施安徽理工太学和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培养护理学专业专升本学生,安徽师范大学和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培养学前教育专业专升本学生、和安徽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体育教育专业专升本学生改革试点。联合培养试点工作培养主体为本科高校,有关本科高校要切实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会同联合培养高职院校,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牵头制定考试选拔、教师配备、条件保障、人才培养等工作方案和风险防控应急预案等,承担人才培养部分教学环节任务的高职学校,也要专门制定方案,加强领导,专班负责,落实责任,平稳开展试点工作。
3、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在录取过程中,针对生源不平衡的情况,在确保公平公正和安全稳定的基础上,招生院 可依据已公布招生章程中明确的原则和程序进行专业间必要调整。招生章程中未注明调整原则程序的,分专业计划一律不得调整。
点击查看《安徽省201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表》
以下是安徽省教育厅公布的201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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